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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点



常德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教育强市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教育强市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地位、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增加教育有效投入、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教育整体水平、确保教育大局稳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常德做出贡献。
一、全力推进教育强市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改革;把推进教育强市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措施与体现,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2、健全教育强市创建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建设教育强市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保障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对口支教机制、舆论导向机制,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定期调度、专项督查、评估验收等制度,加大教育强市建设推进力度。
3、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认真落实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2个百分点的要求,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65%、新增一般转移支付的25%和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用于学校建设,确保按规定比例和用途落实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教育事业,确保新开征的地方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预算和用于教育,确保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学校公用经费,确保按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政策落实教师待遇。扎实做好“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部化解到位;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防止新的负债;高度重视和研究高中阶段教育债务化解问题。
4、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抓好“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督促指导安乡县做好迎接省里评估的准备;建立对区县市教育强市建设年度目标督导评估制度,加强结果的运用;继续开展对中小学办学水平、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评估,加强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进一步加强督导机构与队伍建设。
5、大力落实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将部门和单位落实建设教育强市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对学校的检查准入、首查不罚和罚没返还等制度,职能部门对学校罚款,在通知学校的同时一并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年终由教育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统一结帐,将罚没款全额划拨到教育捐赠中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加强教育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大力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6、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以“六改六配套”(即危房、饮水、厕所、食堂、宿舍、通校道路的改造和图书、实验仪器、学生课桌椅、信息技术装备、体卫艺设施和校园文化设施的配套)为重点,力争全市学校标准化率达到30%。认真抓好今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课桌椅更新配套工作,确保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新生能使用由政府统一配备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课桌椅。进一步完善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抓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开展城镇学校的布局调整和扩容改造,力争今明两年内把城区学校班额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7、大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继续实施“校校通”工程,加快区县市高中学校校园网建设,管好用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站点设备;加快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构建市、县、校三级资源网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年内实现局机关与县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的公文网上传输,建成局机关联结到省教育厅的视频会议系统和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8、加快幼儿教育发展。全面启动示范幼儿园建设,年底前各区县(市)所办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标准,并有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标准;对新创的省级、市级幼儿园给予一次性经费奖励;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村级幼儿园。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严格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9、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管理力度,引导民办学校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不断提升办学品位,努力形成办学特色;严格实行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制度和年检制度,依法规范民办教育的招生、办班、教学、常规管理等行为。
10、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积极申办常德高等师范学校,支持湖南文理学院举办全国大学生田径运动会。
11、继续抓好帮困助学。从今年春季起免除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提高补助标准;启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金。
12、高度重视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制定全市“十一五”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纳入教育规划和财政预算,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办法》,清理取消城区公办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种不合理收费,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城市学生同等待遇。建立由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参与的工作机制,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的困难与问题。
三、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
13、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认真抓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并以此为依托,统筹职教资源,加强统一管理,提高综合效能;力争年内2~3个单位成为省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十一五”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项目,建设6~8个省职业院校精品专业、6~10门省级职业院校精品课程、10~12所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培养15~18个省级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力争2~3所学校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争取1所学校成为国家级优秀中等职业学校。
14、大力推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专业建设,着力开展以合理遴选教学内容、设置课程、设计课型为主要内容的模块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15、大力规范职业教育管理。继续整治中职招生秩序,继续实施专业设置审核备案制度、毕业生与新生电子注册制度、函授站年检制度,继续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进一步拓展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
四、大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监督、奖惩机制,加大对优秀教师的宣传表彰奖励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和树立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形象。
17、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教师队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师年度补充计划,力争按教师当年净减人数的80%补充教师,特别是农村小学教师。继续实施名师工程,切实做好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和市级学科带头人的调整补充工作。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实行专业教师每两年到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两个月的制度,积极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的中职专业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加强民办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教师资格证制度。
18、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健全中小学教师非学历远程培训工作制度,提高培训质量;抓好2004~2008年培训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验收与表彰;抓好骨干教师的培训与认定,新认定市级骨干教师300名,培训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600人;抓好中小学校长和班主任培训、新课程培训、市级骨干幼儿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学历提高培训等;积极做好示范性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的创建工作;继续抓好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测试工作,启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19、推行教师交流制度。在市直和有条件的区县(市)进行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试点,研究出台相应的制度和办法,保证教师的有序流动和师资力量的均衡配置;认真落实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制度。
五、扎实推行教育教学改革
20、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继续实施德育整体建设工程,认真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发挥好关工委、老科协、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社会评价方案》,积极探索对社区、部门和家庭的社会评价工作,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中小学德育工作。
21、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严格执行高中课程计划,认真落实综合实践课程、校本课程和选修课程;抓好岗前培训和新课改的专项督查、教学视导、学术研讨与交流等;加强校本教研,以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重点,力争取得一批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教研教改成果。
22、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力争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等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建立起发展性、过程性、激励性评价体系,改变以考试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建立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监测机制,对学校的教育思想、办学行为、教学常规和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发布教学质量评估报告,引导社会和学校树立全面的教学质量观。
23、加强学校体艺和勤工俭学工作。进一步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规范学校体育教学,保证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建立学生体质数据档案和监测系统,广泛开展课余艺术实践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体生活,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探索勤工俭学工作的新模式、新思路、新途径,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做好校办企业改制工作,确保勤工俭学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努力提高教育工作综合效能
24、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规范;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工作,逐步实现网上在线处理行政审批项目;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水平;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抓好教育保密工作,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化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25、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教育行风整治行动,加大教育行风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教师的廉洁自律;进一步完善“学生家长评学校,基层评机关”的双评制度;继续抓好收费治理,重点规范学校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积极抵制对学校、教师和学生不合理摊派与收费。
26、确保各类招生考试顺利进行。加强教育考试综合环境治理和考点硬件设施、考试工作队伍建设,确保高考、自考、成考、研考、社考等各类国家考试组考规范,确保普通高校招生的各项改革顺利推行,确保考纪考风的根本好转,为各类考生和学校提供优质服务和帮助。进一步规范初、高中的招生,建立完善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公示制度,增强招生透明度。
27、努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完善人才资源市场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加强毕业生市场建设,落实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督查和监测力度,建立毕业生就业率发布制度,提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管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教育人事代理工作,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28、依法加强教育审计。完善和落实中小学财务收支审计制度、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基本建设投资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制度、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和使用审计制度,重点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学校“普九”负债情况、学校经费支出情况、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学校食堂利润情况、民办学校和教育中介机构财务收支情况等六个方面的审计和监管,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29、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全面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提高管理效能;推行首问负责、限时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启用视频会议系统、教育行政办公系统,提高工作效益;加强经费管理,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加强机关环境改造,搞好办公楼的维修,营造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
30、确保教育安全与稳定。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机制,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和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杜绝食物中毒及其他重大责任事故;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做好教育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维稳事件的处置能力,妥善处理好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教育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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