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党发[2006]2号
中共常德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在市直教育单位开展党组织主要
负责人讲党课活动的通知
市直教育单位党组织,机关党总支:
为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根据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直通[200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教育单位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党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课的主讲人必须是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讲课要有完整的的讲稿,讲稿必须由讲课人自己写、自己讲,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
2、讲党课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讲稿打印成文稿,一式两份,交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年底组织评选优秀党课讲稿,对获奖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3、讲党课活动纳入单位党务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中共常德市教育局委员会
200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