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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市直教育单位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党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26

常教党发[2006]2号

中共常德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在市直教育单位开展党组织主要
负责人讲党课活动的通知

市直教育单位党组织,机关党总支:
为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根据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直通[200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教育单位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党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课的主讲人必须是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讲课要有完整的的讲稿,讲稿必须由讲课人自己写、自己讲,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
2、讲党课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讲稿打印成文稿,一式两份,交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年底组织评选优秀党课讲稿,对获奖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3、讲党课活动纳入单位党务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中共常德市教育局委员会
2006年3月13日


(编辑:尔东)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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