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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出台“落实政府及部门教育职责”文件

发布时间:2007-10-29

     10月11日,鼎城区为更好配合教育强区建设,将教育强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出台了《区级领导、相关部门定点联系学校及乡镇政府、相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明确规定了区级领导、相关部门每年必须深入联系学校两次以上,认真办好两件实事,协助解决办学条件、办学环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会同学校制定发展规划,督促学校按期达到规范化学校建设标准,并且认真督导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努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各乡镇政府必须以发展教育为己任,在尊师重教、学校布局、控流保学、优化环境、幼儿园建设、农民培训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每年专题议教四次以上,及时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实际困难;相关部门必须根据自身职能积极支持教育,为教育排忧解难。同时,还明确规定,鼎城区人民政府督导室、教育督导室负责定期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干部考核、部门评选严格挂钩。(鼎城区教育督导室 代 君)


(编辑:新春)

来源:本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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