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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出台“十条禁令”彻底杜绝教育乱收费

发布时间:2007-10-29
   8月28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小学收费的十条禁令》,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收费工作管理,严肃收费纪律,杜绝各种乱收费。
  “十条禁令”明确规定:一、严禁中小学校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未经公示的收费,一律以乱收费论处。二、严禁向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收取杂费、课本费和预收下学期课本费。三、严禁中小学校及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和家教、家养。四、严禁学校强制学生在校内消费,严禁把学生的寄宿、搭餐、商品经营与教师津补贴、资金、福利挂钩。五、严禁学校统一收费组织学生参观、野炊、郊游等活动。六、严禁学校强行收费统一学生着装。七、严禁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收取钱物。八、严禁食堂毛利润超过25%,严禁在食堂账内发放教职工津补贴。九、严禁学校向学生推销教学辅导资料和收取资料费、试卷费、饮水费等。十、严禁学校商店出售教学辅助资料、试卷等。
    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出现违规违章收费,一律追究学校校长责任,单位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凡自立项目收费,校长一律免职;凡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或强制学生在校消费的,一律立案查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凡收费操作不规范,受到上级查处的,校长写出检查,并通报全区。
 
(编辑:新春)

来源:本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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