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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昭在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总结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7-10-29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副省长 许云昭
(2006年12月1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省上下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齐心协力加快富民强省进程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必将对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刚才,元魁同志作了教育督导工作报告,建国同志就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督导考核作了重要讲话,他们讲的意见很好、很全面,我非常赞同,希望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三点。
    一、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抓好教育督导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省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教育督导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尤其是近两年开展的“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有效地强化了县级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办学责任,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同时也得到了国务院和教育部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的某些领导同志对教育督导仍然缺乏足够的认识,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支持不力,导致教育督导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各级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教育督导重要意义的认识。
    第一,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有力保障。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执政理念,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就是要引导各级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握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辩证关系,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切实确保教育的优先发展。
    第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推动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客观需要。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是公平的社会,离开社会公平就无从谈社会的和谐,而社会公平的基础必须是教育公平,因为,教育公平是人的发展起点的公平。要实现教育公平,就必须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广大适龄少年儿童平等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尽管我们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当前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就是要督促各级政府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坚持把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放在边远贫困地区、放在弱势群众身上,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的教育差距,从而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三,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有效手段。素质教育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其基本的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事关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重大问题,切不可等闲视之。经过十多年努力,我省素质教育的实施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面临一些深层次、体制性的阻碍。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一方面是要督促各级政府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主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营造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是要引导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举措。最近闭幕的省第九次党代会,从富民强省的大局出发,提出了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从整体上看,仍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离教育强省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普九”成果还有待进一步巩固提高,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相对滞后,幼儿教育不够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后劲不足。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就是要督促各级政府统筹区域范围内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发展潮流、适应形势需要、无愧于“教育强省”称号的教育体系。
    二、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使我省教育督导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地方性教育督导法规,它的颁布实施,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全省上下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要在全省范围内迅速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使《条例》的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用《条例》来规范自身的行政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用《条例》来规范自身的办学行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要用《条例》来规范自身的督导行为。要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贯彻《条例》必须把握好三个重点。
    第一,以督促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为核心,突出搞好“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近两年来,通过实施“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制度,县级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的热情空前高涨,涌现出了不少重教的典型,今天在会上发言的临澧县政府和张建国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但是,我也必须承认,仍有个别县市区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没有很好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往往把教育这项神圣的社会公益事业和应尽的公共服务责任当作“包袱”。如何保证县级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充分履行自己的教育工作职责,成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必须重点解决的重大问题。
    “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制度”是省委、省政府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而提出来的。最近出台的《条例》明确规定,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县市区政府每届任期内至少要进行一次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这就意味着,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已经上升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把“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以此督促县级政府依法履行办教育的责任,调动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的积极性。一是要坚持标准。明年上半年,省里将对53个县市区进行“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各市州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标准和程序严密组织好评估考核工作,绝不可降低标准,绝不可马虎了事,更不可弄虚作假。评估考核结果要客观准确,并奖罚兑现。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在《湖南日报》上公布了首批评估考核的结果,并在今天的会上对被评为优秀的16个县市区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对被评为不合格的3个县市区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这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对“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是动真的、来硬的。所以,希望尚未接受评估考核的各县市区不要有侥幸心理,不要有观望态度,更不要有抵触情绪,要以积极的姿态抓紧做好各项工作,主动迎接省里的评估考核。二是要突出重点。从今年评估考核的情况来看,少数县市区在依法保证教育投入和依法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上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中予以重点关注。凡教育经费和教育人事没有依法归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师工资没有由财政全额预算并按时发放、平调挪用学杂费及教育专项经费的,要在评估考核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要积极整改。已经接受“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县市区,要对评估考核时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各市州政府要对所属县市区的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适当的时候,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尚未接受“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县市区,要按照评估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在省里评估考核之前整改到位。凡省里评估考核时尚未整改到位的,要从严处理、不留情面。四是要加强配合。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把“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作为中心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两项评估考核”提供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特别是在“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与其他工作发生冲突时,要把“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摆在优先位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抓好“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充分运用好评估考核结果,确保评估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以督促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扎实开展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新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将素质教育上升为了法律的规定。各级政府要积极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秀的师资队伍,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举素质教育的大旗,帮助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更新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建立健全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机制,引导学校树立素质教育的新理念,指导学校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规范自身的办学行为。
    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在中小学,但不仅仅局限于中小学,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一个永恒的主题。正因为如此,《条例》明确规定,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这里所说的学校,当然包括了各级各类学校,而不只是过去督导范围内的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这在教育督导的范围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拓展督导领域,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要继续开展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尤其是抓好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督导评估,督促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要抓紧建立职业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督促职业学校努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学校的办学水平。要重视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督导评估,督促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不断规范办学行为。要积极探索对高等学校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督促高等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同时,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积极开展对素质教育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当好参谋。
    第三,以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及时开展教育专项督查。教育是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社会公益事业,人民群众时时刻刻都在密切关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高度,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专项督导的重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和遏制政府职能部门对学校的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事关教育的形象,事关学校的正常运转,教育督导部门要针对这两个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维护群众的利益,维护学校的权益;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是党和政府关注的德政工程,教育督导机构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把这一惠及农村学生的好事办实;农村“两免一补”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的问题,是涉及教育公平的热点问题,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务必加强这方面的督查,确保“两免一补”政策真正落实到贫困家庭子女身上,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和国家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已经列省政府明年的“八件实事”,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这一改革取得实际效果。特别要强调的是,明年4月我省将整体接受“两基”国检,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并且把义务教育的控流保学作为专项督查的重点,以强有力的手段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降低辍学率,提高巩固率,确保全省顺利通过“两基”国检。
    三、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教育督导工作正常开展的良好环境
    第一,要不断完善与教育督导形势相适应的领导机制。《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规定,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政府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活动,是一种政府行为,它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工作责任重大,工作任务繁重。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教育督导工作,善于运用教育督导推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教育督导,抽出时间参与教育督导。要建立定期研究教育督导工作的制度,及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把教育督导作为政府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力抓手,在研究教育工作时,充分听取教育督导部门的意见;在进行教育决策时,把教育督导作为重要的保障条件;在实施教育管理时,把教育督导作为主要手段;在评价教育政绩时,把教育督导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第二,要切实建立与教育督导性质相适应的机构和队伍。教育督导机构代表政府行使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担负着政府委托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教育工作的任务。因此,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理所当然地属于政府的监督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各级政府要充分保证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并为教育督导机构给足编制、配齐人员。“两项督导评估”的实施,大量的具体工作在市州,所以尤其要充实和加强市州教育督导机构的力量。目前,全省仍有少数市州教育督导室只配备了一名专职干部,没有配备主任督学,有些市州的正、副主任督学没有真正专起来,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把那些政治思想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安排到教育督导岗位上来,努力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同时,要加强对教育督导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政府要在政治上关心督导干部,工作上支持督导干部,生活上体贴督导干部,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大胆从教育督导队伍中发现优秀人才,选拔优秀干部。
    第三,要努力创造与教育督导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一是要加强教育督导的舆论宣传。各级政府要结合《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施行,通过媒体、会议和文件等形式宣传教育督导的重要意义和法律依据,从而形成众人知晓、齐心协力支持帮助教育督导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要落实教育督导的专项经费。各级政府要把教育督导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教育事业费中挤出一部分用于教育督导。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管好用好专项经费,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要努力改善教育督导的工作条件。要在保证教育督导基本的办公设施的基础上,加快教育督导手段的信息化、现代化建设。
    同志们,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我们深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省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贯彻实施,我省教育督导工作必将迈上新的台阶,为加快富民强省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新春)

来源:本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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