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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常德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4-09-16

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湖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暂行办法》,对外以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为重点,对内狠抓依法、规范办学,使民办教育在全市教育总量中的份额不断增加,更好地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基本思路:
坚持一个主题:即社会力量办学以发展为主题。
狠抓两个重点:即社会力量办学以学前教育和初中后教育为重点。
做好三件事情:即出台《常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常德市民办教育协会”,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化。
实现四个目标:即全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占全市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增加两个百分点;办学环境更加优化;学校管理更加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主要活动:
二月份:召开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年度工作会议。
三月份:对民办职高类学校进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对申请办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进行年检换证工作。
四月份:
①审查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对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进行登报公布,同时对撤消的办学机构一并登报公布;
②召开“名校带名校”校长联谊会;
③对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回复。
五月份:起草《常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暂行办法》。
六月份:
①争取《常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②开展招生宣传、规范招生行为。
七月、八月:筹备成立“常德市民办教育协会”;
九月份:
①开学工作检查,做好新生教育和稳定工作;
②与老科协教育分会一道对民办学校进行教学工作视导。
十月份:
①民办学校学生篮球赛;
②成立“常德市民办教育协会”;
  ①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年度统计工作;
②布置年检评估工作。
十二月份: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进行年检。


(编辑:新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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