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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管理

发布时间:2004-09-16

一、学校更名
1、"汉寿计算机学校”更名为“汉寿县拓潮电脑学校”,常教社函[2002]1号;
2、“常德应用科技学校”更名为“常德科技学校”,常教函[2002]21号;
3、“常德交通学校”更名为“常德网络信息学校”,常教函[2002]22号;
4、“石门外国语高等教育自考辅导学校”恢复原校名“石门外国语学校”,常教函[2002]40号;

二、更换法人代表和校长
常教社函[2002]2号
常德市教育局社管办关于同意常德英才电脑外语学校等学校更换法人代表和校长的函 常德市社会力量办学各教育机构:我办先后收到部分社办学校要求更换法人代表的报告。鉴于有的学校原法人代表年事已高或换届离职等原因,经审查,同意下列学校更换法人代表和校长。同意常德英才电脑外语学校法人代表更换,由龙占洪同志出任法人代表兼校长。同意常德朗州科技学校法人代表和校长更换,由彭志坚同志出任法人代表,潘文新同志担任校长。同意常德育才会计(实验)学校法人代表更换,由李圣云同志出任法人代表兼校长。同意石门科技学校法人代表更换,由陈文南同志出任法人代表兼校长。同意石门外国语学校法人代表更换,由覃道执同志出任法人代表兼校长。同意汉寿县高考培训中心法人代表更换,由周之第同志出任法人代表兼校长。

二00二年四月十二日

三、学校批复:
1、同意举办“石门县新科电脑学校”,常教发[2002]24号;
2、同意举办“桃源创才科技学校”,常教发[2002]25号;
3、同意举办“石门经贸学校,常教发[2002]26号;
4、同意将原“安乡县兴武学校”校名更改为“安乡县博雅中学”并增加高中办学层次,常教发[2002]27号;
5、同意创办“石门县澧斓实验完全中学”,常教发[2002]34号
6、同意举办“常德剑桥外语培训学校”,常教发[2002]35号;
7、同意举办“常德外事专修学院”,常教发[2002]36号
8、同意成立“安乡县成人高等教育引进中心”,常教发[2002]37号
9、同意创办“临澧县临一实验高中”,常教发[2002]38号;
10、同意桃源县文昌实验中学增加普通高中办学层次,常教函[2002]52号;
11、同意澧县九澧实验中学增加普通高中办学层次,常教函[2002]74号;
12、同意安乡县潺陵实验中学增加普通高中办学层次,常教函[2002]75号;


(编辑: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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