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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学毕业会考

发布时间:2007-10-18

会考性质
  1、中学毕业会考是国家认可的省级水平考试。中学毕业会考是评价学校办学状况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端正中学学风、教凤,继续和光大我省基础教育特色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教学、指导教学的重要机制。
  2、中学毕业会考是学历证书考试。中学毕业会考是高、初中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的文化成绩依据。凡我省具有正式学籍的中学毕业生,毕业会考成绩合格,德育评价、体育合格,即可取得毕业证书。中学毕业证书是学历证书,具有社会性和权威性,是升学、参军、招工、招干及其它社会行业录用人员学历依据。
  3、中学毕业会考兼具选拔考试功能。初中毕业会考成绩是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高、中专、职业高中的文化成绩依据,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是高中毕业生保送升入高等学校的文化成绩依据。

会考报名??报名资格
  1、凡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学生;
  2、高、初中结业生(结业年限二年以内)要求换发毕业证者;
  3、社会青年要求取得高、初中同等学历者。

会考报名??报名办法
  1、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2、高、初中结业生在原就读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社会青年在县级教委(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名。

会考报名--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见当年会考文件,由当地教委(教育局)公布。

会考科目--普通高中
  各年级考试科目:
  1、普通高中
  高中二年级: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高中三年级:政治、语文、数学。
  考查科目:
  高中二年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高中一至三年级:劳动技术操作。
  2、普通初中
  各年级考试科目:
  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
  初中三年级: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外语。

异动考生会考成绩的认定
  1、复学考生
  因病休学考生复学后,原会考成绩有效;原会考不及格科目,参加会考补考,考试成绩按补考成绩计。
  2、留级考生
  留级到下一级的学生,原已参加会考科目,必须重学重考。原考试及格科目以留级后会考成绩为准;原考试不及格科目留级后考试成绩作补考成绩计。
  3、转学考生
  省内学校转学考生其会考成绩凭地、州、市教委会考主管部门证明予以承认;
  省内学生转出省外,其会考成绩由学生所在学校、地(市)、县教委会考主管部门,省教委会考主管部门四级出具证明;
  省外学生转入省内,需凭学生原所在省省教委会考主管部门成绩证明,认定其会考成绩。

考试程序
  1、考前30分钟广播通知全体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集中,主考(副主考)负责点名后,简单小结前堂考试情况,交待本堂考试注意事项,宣布本堂考试监考员工作考室序号。
  2、考前20分钟,监考员从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检查卷袋标记的科目与本堂开考科目是否相符,卷袋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直接进入考室。
  3、考前15分钟响预备铃,同时广播:"预备铃,请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室"。考生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同时对考生所带的垫板、文具进行严格细政的检查。由主监考向考生宣读《考室规则》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副监考负责发草稿纸和答题卡。每科发草稿纸的数量是:语文、物理、化学八开白纸每人一张,数学每人两张,其余各科十六开白纸每人各一张。
  4、考前10分钟,吹"拆封哨",同时广播"拆封哨,请主监考当众启封试卷"。试卷启封后,主监考应逐份清点核对,如发现试卷有差错,要立即报告主考。
  5、考前5分钟,吹"发卷哨",同时广播"发卷哨,请监考员发卷"。凡主客观分卷的试卷,先发第一卷,经考生清点无误后,再发第二卷,发第二卷时,主监考在台前注视,同时提醒考生注意检查所发试卷是否与本堂考试科目相符,页码是否齐全,卷面有无破损、漏印、重印、字迹模糊等情况,指导考生填写答卷上准考证号、姓名,填涂答题卡上的准考证号、学科代码。禁止考生作答。
  6、考试时间到,响开考铃,同时广播"开考铃,考生作答"。
  7、开考后,监考员进行"三对照"即:"准考证"、"考室座次号"、"考生本人"一一对照。
  8、开考30分钟,吹"界线哨",考生可以离场,迟到考生不准进场。监考员在缺考试卷的准考证号、学号、总分栏中分别填写"准考证号"、"学号"、"缺考"字样,在答题卡上填写"准考证号"并写上"缺考"两字,将缺考情况在《考室情况记载表》作好记载。
  9、终考前15分钟,吹"提醒哨",监考员宣布:"还有最后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0、终考时间到,响终考铃,同时广播:"考试时间到,考生停笔",主监考令全体考生起立,清理试卷,严禁答题,考生依次出场。监考员要防止考生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11、考生出考室后,监考员按准考证号顺序(包括缺考卷),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依次分别收齐第一卷、第二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切不可将第一卷和第二卷混淆了!),填写好卷袋、答题卡袋上有关考点名称,考室序号等栏目。然后,清理考室、关闭门窗,两人同时径直往试卷装订室,装订密封试卷。

考试规则
  1、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预备铃响后,凭《准考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
  2、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垫板、圆规、三角板、直尺等,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稿纸、通讯工具、计算器、计算尺。不准携带的物品统一存放在规定的"什物存放处"。
  3、考生接到试卷后,先检查试题的页码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考员,凡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若不涉及试题内容,而属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4、开考铃响后,考生才准答题,迟到30分钟,考生不准进入考室,开考30分钟后才准离开考室。
  5、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铅笔作图除外),凡主客观分卷考试,须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考生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答题卡要规范。凡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除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填涂学校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栏目内容外,不得在试卷和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考生不得在密封区内答题,书写在密封区内的一律无效。
  7、考生在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考试时不得中途上厕所,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室,不准在警戒线内逗留、谈论。
  8、终考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作答,清理试卷,然后依次离开考室,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不准带出考室。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室规则,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交头接耳、夹带资料、传递纸条、换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互打暗号手势、撕毁试卷(答题卡)、扰乱考试秩序、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等,凡违反教室规则进行违纪舞弊者,按《考生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处理。

监考规则
  1、高、初中毕业会考监考按"交及监考"的原则进行,即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考生。
  2、监考实行"滚动式监考",即:每次考试中的监考员各堂工作考室都要无规律地进行滚动轮换。由第一副主考随机编排并在考前20分钟宣布。
  3、监考员须认真履行"考试程序"所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4、考试时间内,除考点正副主考、考务员、保密员和上级派往的巡视员外,监考员必须禁止其他人进入考室。
  5、监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防止考生代考、夹带、偷看和抄袭、传递、换卷、带走试卷(含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违纪舞弊事件发生。若发现考生违纪舞弊,须及时制目。
  6、监考员不准迟到、早退、解释题意、抄题作题、看书看报、抽烟、打瞌睡、室内谈笑、随意翻看考生试卷和答卷;不准将试卷传出室外、擅离考室、监守自盗;不准以任何形式协同违纪舞弊。对考生提出的试卷印刷字迹模糊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监考员须当众说明。
  7、监考员在考试时间内不准上厕所特殊情况经批准后不得再进入考室担任本堂考试监考,由机动监考顶替。
  8、如实填写《考室情况记载表》,凡在监考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情况都须在表中详细记载准考证号、姓名、违纪舞弊情节,并按第七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情节严重的须写出专题报告交考点办公室。
  9、考试期间,如考生忘记带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须报告考点主考,经查证核实无误,由送考人员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发临时准考证,准许参加考试。
  10、监考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须及时通知机动监考陪同考生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明考生停考。

考生违纪舞弊处罚规定
  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违纪处理。
  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卷面上作明显标记者,该科扣10分;
  在开考铃响前、终考铃响后考生作答者,该科扣10分;
  不用蓝黑墨水的钢笔、圆珠笔作答(答题卡填涂、作图可用铅笔)者,该科记零分;
  其他违纪情况,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舞弊处理:
  偷看他人答卷或交头接耳者,该科记零分;
  考生夹带资料入场(含在手掌等处写有文字、公式)者,该科记零分;
  传递纸条、换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人抄袭者,该科记零分;
  互打暗号、手势者,该科记零分;
  带通讯工具进场者,该科记零分;
  经核实确属舞弊而造成的答卷完全雷同,所涉考生当年会考成绩全部科目记零分;
  凡撕毁试卷(答题卡)、带走试卷(答题卡)者,该科记零分;
  凡扰乱考试秩序、违纪舞弊后拒不认错者,当年会考科目全部记零分;
  凡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者,当年会考科目全部记零分,并交考点公安(保安)人员从严处理。
  凡公然威胁其他考生协同作弊者,当年会考科目全部记零分。
  3、代考处理:
  在校学生请人代考者,取消当年会考(含补考)资格,所有科目全部记零分。
  在校学生代替别人参加会考者,毕业班学生停发毕业证一年,取消当年高考资格,下一年参加高考以往届生身份报名;肄业班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按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并在思想品德鉴定中予以明确记载。
  4、处理权限:
  如发现上述违纪舞弊事件,监考员必须如实将其违纪舞弊情节在《考室情况记载表》上予以记载,报考点正副主考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考点主考签名以示负责,初中由县(市)教委、高中由地(州、市)教委作出最终处理,并报上级教委备案。
 会考成绩查询:考生可拨打语音电话号码16890666查询。


(编辑: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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