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超出《教学大纲》要求增加教学内容或提高教学要求。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并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所有小学和初中走读学生一律不得安排早晚自习。
3、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1-2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课外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提倡布置分层性、创造性、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作业,不得用抄写作业惩罚学生。
4、严格控制结束新课时间。结束新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放假前2周,中学肄业年级不得早于放假前3周,初中毕业年级不得早于4月中旬,普通高中文理分科教学时间不得早于高三上学期。
5、严禁集体补课、有偿补课。每学期开学、放假时间由市教委统一规定,各校不得自行其是。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不得占用寒暑假和节假日、双休日进行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一律不准有偿补课。
6、严格控制各类学科竞赛。组织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经过批准的竞赛活动不得发行竞赛资料,不得下达参赛人数指标。
7、严格管理学生用书。小学开设的语文、数学、思想品德、音乐、美术、社会、自然课程,都只能使用一本省定教科书。省定书目中地方课程史、地、生乡土教材和写字课、劳动课、科技活动课教材由学校自主选用,其它任何课程、专题教育、读书与竞赛活动都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书籍、学具和其它学生用品。从小学到初二年级,禁止统一订购使用《基础训练》等各类教辅资料。中学除组织学生自愿征订一套《毕业会考标准及指导》外,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均不得另行编写复习资料,也不得为学生集体订购各种复习资料。
8、严格教学秩序管理。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中小学不得随意停课放假,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9、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小学除语文、数学外,其它课程不得统一组织考试。从本学期开始,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一律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鼓励性评语的办法,取消成绩通知单,统一改为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中学除毕业会考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得组织统一考试;逐步完善中学教学评价体系,严禁按考分给学生排队;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给学校、班级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也不得单纯以升学率排名给奖。
10、改革中学招生制度。要坚决实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的制度,严禁任何初中举行选拔考试;高中阶段所有学校一律以初中毕业会考成绩作为录取的文化依据,任何学校都不得再单独组织升学考试。
常德市教育委员会
2000年3月7日印发
(编辑: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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