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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教发[1999]2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5]2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层次与专业门类 1、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面向全省招生。 2、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7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时间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17个专业门类中任选一个专业门类报考。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凭资格审查表),在户口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涂)《报名登记表》、《考生情况信息卡》,缴纳报名考试费。参加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试点工作的县市区按照相应的实施方案采集考生报名信息。 4、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
三、考试科目和办法 1、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 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5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为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印发的《200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湘教发[2005]8号)为准。 3、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英语专业口试。口试办法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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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科目
时间 |
6月7日 |
6月8日 |
| 9:00--11:30 |
语文 |
专业综合知识 |
| 15:00--17:00 |
数学 |
英语 |
四、志愿填报 1、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自己报考的专业门类中选择学校和专业。 2、考生采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信息卡》填写(涂)志愿,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分别填在第二批和第四批志愿栏内。 3、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时间相同。
五、录取 1、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层次分专业门类全省统一确定(高职学院的录取分数线单独划定)。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类别录取,不得跨类招生。 3、张家界、郴州、永州、怀化、湘西自治州五市州的上线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时,可适当降分(本科不超过20分,专科不超过30分)投档。 4、参加全省职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加20分投档。 5、普通中专(含中师)应届毕业生,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者,可加10分投档。 6、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享受其他优惠加分(降分)的办法,比照《湖南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政策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五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