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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04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

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

最近,个别地方在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报名工作中,人为设置一些不公平的报名条件,引起了部分学生及家长的强烈反映。为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切实把好事办好,现就进一步规范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将今年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的各项政策传达到每一所初中学校,要让每一位初中学生特别是初三学生及其家长了解今年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

2、不准设置报名限制条件。凡是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初三毕业生,只要自愿都可以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任何地方不准再设置其它报名的附加条件。

3、严格按条件录取。只要符合省教育厅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时一律按照本地的定向培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排序办法按当地示范性高中录取排序的方式进行。

4、录取结果必须公示。无论是预录取的考生,还是正式录取的考生,其结果都要在当地教育局和学生所在学校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星期。公示期间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为促进农村教育均衡发展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及以上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常德市教育局

                             二00七年六月四日


(编辑:新春)

来源:常德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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