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通[2008]36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市直教育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8]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推荐评选特级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普通中小学、中等师范学校、各类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幼儿园的专任教师。
2、原系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长期从事中小学、中等师范、特殊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工作,领导教育教学工作有特长的校长和幼儿园园长。
3、直接为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的教育研究机构、电教(仪器)站的专职教师、教研人员。
4、评选的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二、推荐评选名额
今年评选特级教师的名额按2007年底在职教师总数的千分之一以内掌握。全市拟向省推荐特级教师45名左右。各地在推荐评选时,应当保证评选对象主要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一线教师,并严格控制各类申报人员比例。其中,教研人员类应不超过推荐评选总数的10%,中学校长类应不超过中学层次推荐评选总数的10%,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类应不超过小学、幼儿园层次推荐评选总数的30%,要切实保证小学、幼儿园有相当数量的评选对象,其数量应不低于推荐评选总数的1/3。
三、评选条件
特级教师评选条件按照《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实施细则》(湘教师字[2002]3号)的要求执行。推荐评选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评选质量。牢牢把握评选工作导向,高度重视师德表现,注重选拔师德高尚育人成绩卓著的教师,优先推荐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切实贯彻择优原则,加强同类推荐评选对象的综合考核比较,确保评选工作公正、公平。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县市区推荐结果、市考评结果、省评选结果均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凡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委《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规定(试行)》(常教字[1996]3号)者,一律不得参与评选。
为了稳定特级教师队伍,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作用,凡被授予“特级教师”称号的人员自授予称号之日起应在本单位至少服务3年以上。
四、工作步骤
我市推荐评选特级教师的工作分五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发动,提名推荐(3月27日-4月10日)
①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评选特级教师的目的、意义和评选条件,使特级教师评选成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
②提名推荐。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教师酝酿提名后,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提名对象。
第二步:逐个考察,形成材料(4月11日-4月16日)
各地各单位要对每个被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教育、教学、教研和培养指导教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地考察了解,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形成系统的考察材料,特别是师德方面的情况;要通过查阅档案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作出准确无误的考察结论。
第三步:教学比武,层层筛选(4月17日-5月8日)
①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组织教学比武,确定参评对象(4月17日~4月22日),并于4月25日前将初选人员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②市教育局将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初选对象集中到市里进行教学比武,从中选定考察对象(4月26日~5月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步:组织考察,确定对象(5月10日-5月22日)
市教育局组织考察组,对确定的推选对象逐个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教案和档案资料、召开各种座谈会等多种考评途径和方式,对每个被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教育、教学、教研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形成综合考察材料,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第五步:整理材料,推荐呈报(5月23日-6月2日)
按照评选特级教师的工作要求,完成所有的文字材料,整理成册,向省教育厅推荐呈报。
五、工作要求
1、要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开展特级教师评选,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中小学教师的关怀和鼓励,各地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特级教师评选的意义,将评选特级教师的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教师,通过评选活动,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学先进、赶先进,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出贡献。
2、要坚持标准,严格评审条件和推选程序。特级教师评选要严格按照《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实施细则》执行,坚持标准、宁缺勿滥。要严格按程序办事,把好推荐评选关,确保评选质量;要开阔视野,把真正优秀的教师评选出来。
3、要切实加强领导。评选特级教师是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了做好这次评选特级教师工作,市教育局成立评选特级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搞好这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
4、要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材料。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二)。所有上报的材料要及时准确、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一、常德市特级教师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二、常德市特级教师评选日程安排表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特级教师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人 员 名 单
组 长:黎建平
副组长:施爱国
成 员:郑大金 李旺国 庹朝君 王海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钟吉红
成 员:肖才部 董新军 覃道勇
附件二
常德市特级教师评选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 作 任 务 组织者或责任人
3月25日 向局领导汇报评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选定工作人员。 组织人事科
3月27日 召开区县(市)教育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评选特级教师工作。 组织人事科
3月27日-
4月10日 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文件,宣传发动,酝酿提名。 区县(市)教育局
市直教育单位
4月11日-
4月16日 区县(市)教育局、市直教育单位对提名对象进行考察,选定参与教学比武人员,并形成考察材料。 区县(市)教育局
市直教育单位
4月17日-
4月22日 区县(市)、市直教育单位组织教学比武,并确定向市推荐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市教育局。 区县(市)教育局
市直教育单位
4月25日 各单位报送推荐人员名单和材料 区县(市)教育局
市直教育单位
4月26日-
5月8日 市教育局组织教学比武,并从中选定考察对象。 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5月10日-
5月22日 市教育局分组对选定对象逐人进行考察,写出综合考察材料。 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5月23日-
5月31日 各考评小组汇总材料,汇报考察情况,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6月1日-
6月3日 整理材料,签字盖章,装订成册。 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6月4日 材料报省,完成评特工作。 组织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