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通[2008]6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2008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市2008年职业院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教育厅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2008年全市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目标是: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使全市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比例,普职大体相当;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有效治理职业院校招生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确保今年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今年继续实行“六统一”的工作制度:
1、统一制定新生招生(注册)计划。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确定各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新生招生(注册)计划。同时,根据普通高中和中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总体原则,还要逐校制定初中毕业生生源分流计划。升入省、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计入生源所在县市区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原则上各县市区所属学校在本辖区范围内招生,市直学校(含设在我市的高职院校)、经审定的外地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2、统一审核招生学校及其专业的招生资格。在我市范围内招生的学校及专业由我局统一审核认定,县市区不再进行资格审核。经我局审核认定具备在我市范围内招生资格的学校,应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衔接生源组织事宜,办理相关手续。在生源组织中,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将县域外的学校与本辖区所属学校一视同仁地对待。未经我局审核备案的学校不得进入我市任何地方和初级中学宣传招生。
3、统一填报志愿。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区域内初中毕业生填报经我局统一审定备案的招生学校志愿。
4、统一录取和新生注册办法。职业学校录取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的名单须在9月30日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审查签章(字)手续,作为2008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唯一依据,职业院校新生注册信息经所属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盖章后,到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注册。
5、统一招生宣传。5月底以前,由我局在《常德日报》统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招生学校及其相关招生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各初级中学在校内认真做好职业院校招生宣传工作,要在各学校开辟中职招生宣传专栏,集中张贴接收到的面向常德招生的职业院校的招生简单和我局在《常德日报》上发布的《2008年面向常德招生的职业院校名单》。同时,我局在Http://www.cdedu.com.cn网站对市内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资源情况进行介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宣传部、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国民学历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发布行为的通知》(常宣字[2005]19号)精神,加强对招生学校媒体宣传和印刷品宣传的管理,对未经审核的招生简章禁止张贴。
6、统一招生工作进度。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应召开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会议。中考成绩公布前,各学校不得提前开始招生录取。9月30日前结束录取名单审核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新生注册。
三、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对职业院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业院校招生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市统筹,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市教育局成立由黎建平任组长,郑大金、李旺国、庹朝君、王海清任副组长,职成、基教、社管、计财、纪检监察、督导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市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在省、市、县三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下,落实好本校相关工作任务。
2、要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的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对经市教育局批准公示进入我市各地招生的职业院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积极配合,无条件准入,根据本地初中生源分布,安排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和购买生源行为,严禁招生学校利用国家发放中职助学金的政策承诺抵减学费等虚假宣传的行为,对经查实确有购买生源或虚假宣传行为的职业学校,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有权停止其在当地招生的资格;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级中学在招生工作中以各种名义向职业院校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暑假期间以各种名义滞留学生,组织新生外出务工;招生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入学考察,必须要有家长陪同,或征得家长同意。
3、要不断加大对职业院校招生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力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把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普职比例严重失调,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治理中职招生秩序不力的单位,在创建教育强县市区的年度考评和对县市区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时,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同时,在安排中央、省、市各级财政支持的有关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计划时,不予考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从本地实际出发,制订整顿、治理中职招生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坚决制止不正当的招生行为。今年将继续按照中共常德市纪委、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常德市监察局、常德市公安局、常德市教育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坚决制止不正当招生行为的公告》(常纪发[2005]21号)精神,对在中职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