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通[2008]77号
武陵区教育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市直学校:
《2008年市直普通初中招生办法》和《2008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一:
2008年市直普通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武陵区江北城区公办初中招收江北城区户口及护城乡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2、市二中招收德山开发区指定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3、芷兰实验学校、英语实验学校(并入武陵区鸿升实验学校招生)和英才中学主要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可适当招收少量县市区学生;
4、有江北城区户口的回籍小学毕业生和父母或监护人到市城区务工就业或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到相应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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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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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中 |
6 |
3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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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中 |
6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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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中 |
8 |
4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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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中 |
12 |
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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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中 |
6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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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中 |
6 |
3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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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中 |
16 |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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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中 |
8 |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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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兰实验学校 |
8 |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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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实验学校 |
4 |
220 |
并入鸿升实验学校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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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才中学 |
1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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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1 |
4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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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公平的原则。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均向社会公布。
2、公办初中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生源分布情况划定招生范围,根据学生居住地址相对就近确定就读学校。
3、民办初中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自愿选择学校,到学校报名,学校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①公办初中实行免试入学,不招收“择校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特长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②根据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生源分布情况和学生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生源学校要提供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暂住证等有关资料,由武陵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查,没有房产证的以房屋租赁证为依据。
2、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①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②学生凭户口、学生手册、获奖证明等材料,到学校报名;
③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基本情况,自主招生。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和有命题测试的面试;
④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重复录取。
五、整档要求
1、各校要认真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填写家庭住址前必须查验房产证明,跨区域入学的还要将房产证明复印件保留备查。
2、学校要汇总填写《小学毕业生花名册》,花名册一律按学籍号(考籍号)顺序填写,不参加城区中学录取的毕业生在备注栏中说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顺序应与花名册完全一致。
六、时间安排
1、报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花名册时间:7月8日;
2、招生录取时间:8月中下旬;
3、初中新生报到注册时间:8月30日。
附件二:
2008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市直普通高中主要招收武陵区、德山开发区和市直中学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寄读回市城区参加了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市直高中学校录取。
2、市一中面向县市区招收少量文化择优生。
3、市一中、二中、六中、七中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少量音乐、美术、体育(“飞苗”)特长生。
4、芷兰实验学校、汇文中学、英才中学以市城区生源为主,面向全市招收部分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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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招 生 计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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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数 |
人数 |
其 中 |
||
|
特长生 |
面向区县择优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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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 |
16 |
880 |
55 |
110 |
|
市二中 |
8 |
440 |
55 |
|
|
市三中 |
12 |
660 |
|
|
|
市六中 |
13 |
715 |
55(飞苗) |
|
|
市七中 |
12 |
660 |
330(其中区县110) |
|
|
芷兰实验学校 |
8 |
4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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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文中学 |
5 |
275 |
|
|
|
英才中学 |
3 |
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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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7 |
4235 |
495 |
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