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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危房改造简报2005年第2期(总第14期)

发布时间:2007-10-25

 

常德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05年4月30日

       [编者按]在4月26日召开的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会议上,市危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就如何落实会议精神,确保2005年“两项工程”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做了表态发言。现将整理后的发言摘要印发如下,以进一步促进“两项工程”的实施。

增强责任意识  积极组织协调  确保任务完成
市教育局局长    黎建平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自2001年以来,我市的危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张市长已在报告中进行了全面的总结。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今年的危改工作还没有形成2003年强大的氛围,据我们了解,目前有的区县(市)有松劲现象、麻痹思想、畏难情绪。这些对作好今年的危改工作极为不利。我们必须振作精神,一鼓作气,打好今年的攻坚战。从现在算起,完成这一任务只剩下8个月的工作时间,时间极为紧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该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自己的职责,要将危改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一,要确保科学规划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与做好“十一五”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与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结合起来;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与城镇化发展进程、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建设,避免建设浪费,确保学校的规模效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根据今年的改造计划,要完成6.2万平方米危房改造任务和7.1万平方米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需要投入资金4957万元。目前,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市级以奖代投资金已基本落实,其余 3528万元的资金主要是依靠区、县(市)政府从6个硬口子予以确保。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每一个项目第一责任人是教育局长,第二责任人是项目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和调度。如果说工程有点欠款和缺口一时还不能到位,这个包袱也不能丢给学校,只能由政府承担。第二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对项目工程的实施和质量的监管。
       第三,要确保工程进度到位。今年,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4月份完成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5月份新建项目全面启动,7月份其他改造项目全部开工,11月底所有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各区、县(市)要根据这一进度要求,排出工程建设日程表,强化措施,确保进度。一是要及时筹措和调度资金,确保不留缺口。二是要优先办理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绿色通道”和“快车道”,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提高办事效率,为加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创造条件。三是为了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市实事考核办要求,将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行月报制度。从5月份起,每月2日前各区、县(市)要将本地上月末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报市危改办。
       第四,要确保项目管理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一是要做好项目规划、勘察和设计。项目实施计划应结合校园规划,按照“经济、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确定。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应按要求办理立项及有关报建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要杜绝“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二是要实行招标管理。工程建设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度较小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可实行邀请招标或议标。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一律不得承包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严禁搞“人情招标”和“买卖发包”,杜绝工程转包。三是要搞好工程监理和监督。凡具备监理条件的项目,都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全过程建设监理。不具备监理条件的项目,应由项目学校选择熟悉基建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经过统一培训后出任现场监理员。现场监理员要实行全天候施工监理,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严格检查建筑材料质量、施工工艺、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各个环节,详细记录监理日志,并及时向区县(市)危改办反映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四是要抓好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应按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验收合格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声像等各种资料(包括项目改造前的形象照片)收集齐全,按照权证、基建和管理等类别,根据统一的技术标准装订,并选用统一的档案盒保存归档,做到项目完工,工程资料立卷归档到位。六是要建立台帐,凡列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计划的项目,区、县(市)危改办要对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执行情况以及工程形象进度等建立台帐,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第五,要确保督查考核到位。一是要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市、县督查机制,省8件实事考核办和市10件实事考核办将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市级督查将从教育、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由相关领导带队进行分片督查,督查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的重点主要是领导责任落实、机构人员到位、资金筹措与使用、优惠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工程进度与质量、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帮助查找原因,及时开出督办单,限期整改,并将督查结果通报相关领导和区、县(市)政府。二是要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省、市实事考核办年终组织对区、县(市)政府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既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又考核工程质量情况,只要有一个项目未完工,只要有一个项目没有达到质量要求,均视为不达标。对于考核结果,省、市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安排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后续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经费时给予适当倾斜。凡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将给予相应处罚,并将缓拨、停拨或者扣减有关专项资金。各区、县(市)政府同样也要建立相应目标管理考核激励机制。
       三、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要进一步争取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营造强大的工作氛围。政府行为到位与否,直接影响到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成效。县委、政府重视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了,许多困难就会迎刃而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多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情况,争取他们的重视与支持。县委、政府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特别是资金筹措、出台优惠政策等,要形成专门的文件,使重大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
       二是要积极主动与相关责任单位协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发改、财政和建设等部门均是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责任单位。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发改、财政和建设等部门协调,建立协调联系制度。在项目计划实施中,要虚心接受相关责任单位的指导和意见;在项目计划实施完毕后,要主动邀请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检查与验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及时调拨建设资金,办理报建手续,落实优惠政策。
       三是要进一步做好有关基础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做好有关基础性工作。首先,要落实工作人员,保证各级危改办有2名以上熟悉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其次,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要牵头制定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的督查制度、考核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第三,要按照已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制订每个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第四,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建成“阳光工程”的要求,将列入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计划的项目学校的现有危房情况、规划建设情况及资金筹措计划在当地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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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筹措资金  强化资金管理  确保资金需求
市财政局工会主席    梅  宏

       一、认识要再提高
       农村中小学危改对我们来说不是件新鲜事,过去两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不等不靠狠抓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特别是在如何管好用好每一分来之不易的危房资金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工作得到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进行推广,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仔细检查起来,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是有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有将专项资金分解到非项目学校,分解到非指定的项目,有用来还老帐的,甚至有用于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不足的。二是随意更改项目计划,扩大建设规模,形成“胡子工程”或造成负债,影响学校正常工作。三是资金落实不到位。有些区县(市)不仅不调整支出结构,挤资金,而且连已有几个渠道的资金都不到位。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应逐步纳入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按照“以县为主”管理要求,农村中小学危改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更有我们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虽然目前财政比较困难,我们在过去的农村中小学危改工程中区县(市)财政也拿了一点钱,但危房还有不少,农村孩子接受教育的水平与城市孩子相差越来越远,因此,我们要再鼓一把劲,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挤一点钱,多渠道筹集资金用到农村中小学危改工程上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在一片蓝天下,农村孩子读不上书,我们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作为危改的相关责任单位,我们深感内疚,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
       二、资金要多渠道
       危改工作难,难就难在资金的筹措,连续两年繁重的危改任务,对本来很脆弱的区县(市)财政压力是够大的了;但是应该看到,通过我们抓经济建设,抓财政收入和争取上级的转移支付,区县(市)财力已有所增强,矛盾相对缓和了一些。所以,各区县(市)财政部门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既要着眼眼前,又要考虑长远,努力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改顺利推进。
       一是该到位的,要到位。目前的资金渠道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有4条:1、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部分的10%用于危改,全市有1450万元;2、新增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要高于25%,从中合理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全市有1044万元(按一年算);3、城市教育费附加资金,据估算全市有近1000万元;4、中央、省已下达或已明确纳入计划的危改专项资金有1448万元。上述4项资金达4942万元,而省里下达给我市的危改任务,需资金4957万元,总额基本相当。
       二是应尽力的,要尽力。那就是上述资金还满足不了省、市任务的部分,由区县(市)财政调整支出结构挤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危改。否则,任务完不成,工作就拖了后腿,得到的省、市资金支持就少,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三、管理要更精细
       财政部门筹集资金是一方面,管理资金又是另一方面。我们一定要加强对危改专项资金的管理,大力整合教育资源,和教育等部门一道,继续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将寄宿制学校建设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此:
       一要认真执行常德市财政局、教育局、计划委员会常财发[2003]30号文件《常德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那就是:1、各区县(市)财政要在国库设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2、要全方位参加危房改造工作管理,从规划到立项,特别是变更设计,不要待项目确定后再“参与”,形成资金缺口,负债累累。3、认真编制危改工程专项资金预算,并且严格按预算办事,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资金。4、严格工程预、决算评审制,未经决算评审之前工程款最多只拨付80%。
       二要认真查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纠正违规资金,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三是实行以奖代投。为促进农村中小学危改顺利进行,市政府安排了部分专项资金,仍按常德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常危通[2003]3号文件规定,按因素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奖励到区县(市),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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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规划引导  完善项目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沈文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近几年来,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在中央、省的支持及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必须看到,我市至今仍有农村中小学危改项目69个、危改面积6.2万平方米。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农村中小学危房的出现及改造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每年还会出现危房升级新增危房。这些危房不及时进行改造,将严重影响着师生的安全,影响农村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影响小康社会的实现。改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已刻不容缓。各级发改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项目审批、招投标及资金筹措等服务工作,带着一份特殊的感情,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完成今年的危房改造任务,给老百姓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加强规划引导,做好项目管理和协调服务
       2005年,是衔接两个“五年计划”的关键一年,适时做好教育发展规划,是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做好“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同时,与教育等部门紧密配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好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与“义教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相衔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规划要适应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紧密结合人口的变化因素和人口的城镇化进程,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确保学校的规模效益。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现存的D级危房要在今年内改造完毕,另外,已进入省危改库的C、B级危房也一并改造完毕;与此同时,还要按照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今年全市要新、改、扩建面积7.1万平方米。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省政府提出今年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将纳入省重点工程进行管理,享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优惠待遇。与此相适应,我市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也要纳入市重点工程进行管理,享受市重点建设项目的优惠待遇,即按常政发[2005]6号文件执行,做到有关行政性收费一律全免,事业性或服务性收费予以免收或只收取成本费用,切实降低建设成本。建设过程中,必须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要按照这次会议印发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严格坚持基本建设程序,所有项目都要认真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建设方案的设计和工程管理一定要正规化,项目实施计划应结合校园规划,按照“经济、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确定。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应按要求办理立项及有关报建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较小不宜招投标的特殊改造项目,也必须实行工程议标。农村学校的建设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稽查监督,及时调查了解资金使用、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确保投资效益。要切实防止重项目争取,轻工程管理的现象发生。
       三、努力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长效投入机制
       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加大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投入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县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设投入。同时,200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工程”、“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我们也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发展改革部门要配合教育、财政部门,及时加大向国家和省里的汇报力度,努力争取国家和省里各种专项资金对我市基础教育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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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部门配合  突出监管重点  确保工程质量
市建设局副局长    赵国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配合
       建设部门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服好务,把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关。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多个部门,作为相关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今年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予以落实。对已有的监管资源加以调整,特别是督促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健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机制,将区域内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逐一登记造册,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人员,落实责任。
       二、突出重点,加强服务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地质环境条件对工程质量安全的影响因素。应考虑自然灾害,如山体滑坡隐患、地质条件不稳定、风口、严重环境污染等因素。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通过组织专家防灾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是确保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无论是D级危房需拆除重建的工程,还是B、C级危房需加固补强的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设计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结构开工的实际,增加有关抗震、抗风等防灾的内容,本着“经济、牢固、实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并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精心组织,建造出人民满意的放心工程。
       建设局将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际的指导意见,对开挖地基、砌筑墙体、安装预制楼板、拌制混凝土和砂浆、防水层施工、安装拆卸模板、搭拆脚手架以及特殊加固工艺等重要工序上加强监督和技术指导。
       三、确保质量安全,加强监管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点多面广,工程单体项目不大,且分布在广阔的农村,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的薄弱地区。建设局各单位将克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建筑活动过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符合条件的,开辟“绿色通道”,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坚决予以纠正,杜绝“三边工程”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出现。
       二是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监管巡查制度,建立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流动抽查与定点监督检查体系。选派精干专业技术人员,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监督重点将放在抓好工程的结构质量和施工安全上,加大对工程的地基验槽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材、水泥、预制构件等涉及结构安全的建材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公示。同时,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是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和工程竣工备案的管理工作。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的监督,切实把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投入使用关。在竣工验收监督和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如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或工程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或存在渗漏、开裂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立即责令改正,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否则建设局将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不准投入使用。凡有违反规定、不严格把关的,我局将按《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警示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常德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简报                        2005年第2期(总第14期)
主        办:常德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415000常德市武陵大道北段19号
电        话:(0736)7719036、7717300(传真)
电子信箱:jck100@sina.com
发送范围:省中小学危改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
导,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直有关单位,
各区县(市)中小学危改办
编印日期:2005年4月30日
本期印数:100份                                                                                        

 


(编辑:新春)

来源:本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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