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密码:
常德教育
今天是:
当前位置:主页社会经纬 > 文章内容

我市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新规定

发布时间:2006-04-21

  
  最近,市纪委市监察局转发了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的通知,就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了新规定。

  《通知》指出:全市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只能限于亲属范围,操办中必须严格做到“二不五禁”,即: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向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柬、通知;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以及在“礼尚往来”名义下接受钱财;严禁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所属单位报销操办费用和要求其承办有关事宜;严禁在社会上不顾影响大操大办、讲排场、摆阔气;严禁动用军警等特种车辆为迎亲、送葬队伍开道,特殊情况下需使用公务用车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按规定缴费;严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为了确保《规定》落实,《通知》指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的不良习俗,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市纪委已下发的《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常纪发[2005]2号)和《关于治理“红色名片”(请柬)狠刹人情歪风的若干规定》(常纪发[2005]9号)文件同时废止,市纪委停止对操办婚丧喜庆事项的审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庆事宜,须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办发[1997]3号)文件要求,作为个人重大事项的内容向党组织报告。各区县(市)、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的情况,应直接向市纪委报告,其他市管干部向单位党委(党组)报告,报告时间均为办理事宜后一个月内。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要采取鼓励群众举报(市纪委举报电话为7786736)、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要给予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来源:中共常德市纪委党风室)
(作者:侯宏栋)
(编辑:新春)


(编辑:新春)

来源:常德教育信息网
上一篇:国家水利部领导来常调研水情(图)   下一篇:常德诗墙公园二期升级改造工程启动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新评论:


常德市教育局版权所有 常德市教育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北段19号 邮编:415000 电话:7718165
湘教QS2─200505─000065 湘ICP备05006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