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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居民医保进入实施阶段

发布时间:2007-10-25

 本网讯 我市作为全国79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10月23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全市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医保政策业务培训,并对基层业务工作进行了研讨。

  目前,我国的医保制度是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而对于城镇居民,特别是部分老年居民、学生儿童、重度残疾人员和其他无业人员,一旦得了大病,家庭难以负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此次培训班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医保处的专家主要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流程、首诊医疗机构的确定、首诊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部门的费用结算等进行了解读。对普通居民而言,参保手续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办理;在校大学生的参保手续则由学校统一到医保部门办理;户籍关系异动人员一般在下一年度参保。对于首诊医疗机构的确定,则不分公立和民营医院,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医保部门将本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审批确认。

 

 


(编辑:尔东)

来源:本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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