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高考招生中的民族优惠政策,3月14日,石门县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会在县政府三楼召开,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陈欣、主任李秋芬、主任科员涂生玉,县招考办负责人陈振贤,以及全县各完中、职中考务专干参加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关于做好2008年高考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纠风办联合下发的湘族通[2007]3号文件《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关于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并展开了热烈讨论。
最后,石门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陈欣提出了三点要求:1、充分认识本次高考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的重要意义。这不仅是认真落实民族政策,保持民族政策一贯性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力度,为高校输送人才的需要,还是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需要。2、要高度重视本次高考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做到“三严”:严肃政策、严密把关、严格程序。3、紧急行动,确保本次高考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圆满完成。石门县招考办负责人陈振贤也对与会代表作了具体要求。
大家一致表示,将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高考考生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规范,按质、按量、按时”搞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