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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200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29
  教育部昨天就2008年教师节的有关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发出通知,提出2008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学习英模教师,弘扬伟大师魂”。


  通知指出,2008年教师节将大力表彰和宣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先进事迹,深入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全国教育系统涌现出来的优秀教师。通过教师节活动,激励全国广大教师向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和全国教育战线优秀教师学习,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进一步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教师节期间,教育部将召开“全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典型表彰大会”,表彰全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各地开展慰问四川、甘肃和陕西灾区教师的活动。同时,教育部还将召开“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颁奖大会”,并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举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范》座谈会。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围绕2008年教师节主题,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各项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英勇献身、顽强拼搏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要把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生动教材,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立足岗位,奋发进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经验,要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方式,大力表彰和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通过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充分展现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范》的各项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提出明确举措和要求;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依法保障教师待遇,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工作和学习培训中的实际困难;要为教师终身学习、长远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使教师安心从教,乐于长期从教;要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教师队伍建设给予更多支持,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焦新)

 

 


(编辑:尔东)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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