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颁布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新修订《标准》对原有《标准》中的32项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增加了11项辅助检查内容。
新修订《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依据国标、军标的规范格式,调整为10章57条。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高中毕业生,招收地方研究生,招收选拔国防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依照此《标准》执行。
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于2006年4月4日正式施行,1997年《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同时废止。